2015年5月12日 星期二

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之我見

依本辦法四條一款之()按課表上課,教法優良,進度適宜,成績卓著。
目前12年國教上路,攜手計畫業已改為補救教學,故教師在課堂上補救學生學習已是刻不容緩之事,針對目前現象,班級成長測驗不及格率高之教師,是否依然可稱為「教法優良,進度適宜,成績卓著」?
學校的氛圍又是學校辦學的一大重點,顯少學校會為了這一件事,將老師的考績打四條二款,但是學生的權益又在那?
近來一則新聞:「數學二分變九十六分?可不是蓋的!教育部昨表揚補救教學績優團隊與學生楷模,台東縣池上國中溫俊惟原本成績單總是滿江紅,數學最差考過二分,但他一路進步,最高考出九十六分的好成績,導師評語也從「冥頑不靈」轉變為「恭敬有禮」」。讓人不免覺得,不是不能,而是不為。
在教學這二十年來,一直思索一個問題,老師懂得低成就孩子的心嗎?一位老師從小品學兼優到大,如何體會學不會者的心情?又如何透過不同的教學策略來引導學生學習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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